中新社北京一月五日电 (记者 朱大强)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除九十一件案件因被告人检举需查证等法定事由外,全国法院所有超期羁押案件全部如期清理完毕,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和吉林、重庆等十五个高级法院及所属法院实现零积案。
二00三年十一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了当年七月底前超期羁押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据统计,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国法院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四千一百件,七千六百五十八名被超期羁押的被告人获得了公正的判决。这次集中清理工作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涉及案件、人数之多,清理程度之彻底,对法院来说是第一次。各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结合深入开展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在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压力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清理超期羁押任务,切实履行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出的“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承诺。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这次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各级法院协力同心,将清理超期羁押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肖扬院长把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切实落到实处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七月下发了《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十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清理超期羁押刑事案件电视电话会议,肖扬院长再次强调,要根据“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
二是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教育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注意避免“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倡导和弘扬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审限意识,重视程序公正对实体公正的保障作用,进一步确立了程序实体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观念,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有效清除了超期羁押产生的思想根源。
三是加大了监督力度,防止产生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基本确立。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了八个督办组,分赴超期羁押案件较多的八个省(市、区)高级法院,进行面对面指导。同时,建立了超审限案件周报制度,各高级法院每周将所辖法院超审限案件清理情况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定期通报,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以往“边清边超”、“前清后超”的现象,使防止超期羁押工作初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健康轨道。
四是加强了各政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下,公、检、法三家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强调并规范了不同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制度。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公布超期羁押案件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也要公布相应的监督电话,以便社会各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超期羁押案件举报电话是:6529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