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三十日电 (记者 朱大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刑事案件的部署,截至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共清理今年七月底前超期羁押案件一千九百六十七件四千零六十人,除个别案件需要对刑事被告人检举揭发进行查证、待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外,全国法院七月底前超期羁押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年八月指出,今年十一月底之前,全国法院各类积存的超审限案件一定要清理完毕,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积案要全部清理完毕。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超期羁押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有损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肖扬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切实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七月下发了《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立了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对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的期限、应采取的措施以及如何加强检查监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清理超审限案件周报制度,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周将所辖法院超审限案件清理情况书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就各地超审限案件清理情况定期通报。十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清理超期羁押刑事案件电视电话会议,肖扬再次强调,要根据“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机关之间在清理超期羁押问题上的相互协调,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在全面、深入分析目前刑事诉讼中造成超期羁押问题主要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规范、强调了不同诉讼阶段中,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工作制度,以达到有效解决超期羁押问题之目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