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市长范晓岚被“离岗调查”第二天,当阳交警部门被外界指责“行政不作为”,当阳市交通警察大队队长王圣华接受早报记者的独家专访,一一回应外界的质疑声。这是“3·17交通事故”之后,他首次面对媒体。
村支书代签责任书
早报记者:范晓岚市长当时是否超速驾驶,事故发生后,有没有对其进行酒精测试?
王圣华:范晓岚本人持有驾驶证(C照),据当时刹车痕迹判断,范晓岚当时的车速大致是50-60公里/小时。
至于酒精测试,确实没做。因为事故发生时是早晨,不是中午和晚上,而且当事人没有酒气以及脸红的饮酒特征,另外还是女司机这样一个身份,所以没有做酒精测试。
早报记者:外界有一种说法是,死者家长一直没有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
王圣华:根据规定,车辆技术鉴定书、事件报告、责任认定书,这三份材料,我们均按法律规定送达,我们有签收人的亲笔签字。后来根据了解,民警在送达上述材料时,死者家中没人,是玉泉村村支书代为签收的。
事发路段尚未交付使用
早报记者:当阳政府有多少辆这样的越野车?
王升华:这不是我工作范围内的事情,我无法给您确切的答复。
早报记者:事发路段,是(武)汉宜(昌)公路主干道,学校大门正对着公路,为什么公路两侧没有类似“前方学校,减速慢行”的警示牌?
王圣华:(武)汉宜(昌)公路本来是15米宽的老路,后来在2006年开工建设拓宽到21米,其实至今还没有交付使用,还没通过验收,所以还没有“减速”提示牌,但之前在老公路时,都有减速提示警示牌。目前已经招投标,需要一个过程,“减速提示牌”正在制作中。
按规定时间提起诉讼
早报记者:范晓岚会被定为交通肇事罪吗?
王圣华:是否认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法院的事情。我们按法定程序办事,该移送就移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我们会移送的。
早报记者:为什么事发近一个月,范晓岚才被调查?
王圣华:不是一个月才调查,其实是在3月17日事发当天,7点25分左右,我们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勘察以及现场访问。
早报记者:范晓岚会被取保候审,提起公诉吗?
王圣华:我们按法律规定时间,完成诉讼程序。
“死者次日上午火化”
早报记者:20万元的赔偿款是范晓岚本人出的,还是保险公司出的?
王圣华:我们交警部门是不管现金的来源,我们只找当事人,钱要交出来。赔偿款是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范晓岚与死者父母就民事部分进行协商,按照交通事故上限标准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进行签字的。
死者是3月18日上午火化的,18日下午2点多钟,双方就赔偿进行协商。
早报记者:外界有这样一种声音:“当阳交警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您如何回应?
王圣华:我们当阳交警大队办案,是经得起上级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的,我们公安局是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我们不会因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砸了我们的牌子,也不会因为是特殊身份而袒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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