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男生网络介绍卖淫赚取中介费获刑3年
2008年03月17日 10:32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发表评论
与社会青年和发廊女老板合谋,利用QQ介绍卖淫赚取中介费,武汉一在校大三男生杨某近日因犯介绍卖淫罪获刑3年。
去年3月,杨某通过QQ聊天结识大学毕业无业的广西男子莫某。莫某经常出入发廊和洗浴场所,由此萌生网上介绍卖淫女赚取中介费的“生意经”。两人随后购买两台电脑,申请多个QQ号,并以“美女经纪”、“美女不设防”等网名发布卖淫信息。
去年5月18日,莫某通过QQ与钱某网聊一阵,随后通知汉口一足浴女老板王某,将该足浴城的卖淫女陈某(另处)送到钱某所在的酒店。当莫某带卖淫女离开时,警方闻讯将其抓获。次日,杨某和王某也被抓获归案。
办案人员介绍,莫某和杨某所介绍的卖淫女大多数来自发廊,也有一些是在校女大学生。
汉阳区法院认为,莫某、杨某、王某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卖淫者与嫖客间牵线搭桥,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其中,杨某获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小军 张汉舟 段婉)
【编辑:安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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