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铁信息工程公司审计部长涉嫌受贿18万余元
2008年01月08日 10:44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原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兼商务体系管理平台财务总监李某,因涉嫌受贿18万余元被诉,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李某利用其担任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和中铁信息工程集团销售体系管理平台财务总监,负责审核、监管集团销售平台下属财务部门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公司办公室收受其下属财务部白经理(另案处理)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3500元的索尼S27C笔记本电脑一台和现金人民币20000元。
2006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在公司办公室收受本公司销售平台商务部储运主管杜先生(另案处理)通过财务部白经理转交的行贿款共计15万元人民币。
2007年7月16日,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归案。上述赃款已全部追缴。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王志勇)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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