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大肆诈骗,假冒检察长身份骗婚。近日,武安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邢书贵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邢书贵原籍涉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1月,邢书贵通过黑市交易,伪造了省工商局、省劳动人事厅录用专用章和省法院、武安市政府等国家机关印章13枚。2006年11月,他利用假“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专用合同章”和“武安市人民政府公章”,伪造了一份“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同意将北名河铁矿的生产、经营权承包给武安市政府”的假协议,以及加盖有“武安市人民政府”公章的假委托书,以找投资合伙人为由,骗取赵某、陈某现金30万元。2006年5月,邢书贵与王某达成协议,约定由邢书贵帮助王某办理铁矿采矿延期证,而其欠王某的56万元钱不用还。同年11月,邢书贵伪造一张盖有“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采矿登记专用章”的采矿证,将一张复印件给了王某,从而达到不还王某钱的目的。
法院还查明,2005年5月,邢书贵以能给戴某、侯某的子女安排工作为由,骗取二人现金29.8万元。此外,在已有妻子的情况下,邢书贵假冒某县检察院检察长的身份,于2006年1月和王某(女)登记结婚。后来,王某发现真相,与其办理了离婚手续。 (记者 李红旗 于卫平 周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