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深夜,上海市汶水东路、新市南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和一名骑车人相撞。当110和120接报后赶到现场时,骑车人已当场死亡。
据小客车驾驶员小剑与随车女青年称,骑车人闯红灯违法在先。由于骑车人当场死亡,现场无目击者和证据可证实他们的指证,按交通法,在这样的状况下,可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
交警随后在调查中发现,驾驶员小剑既有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又有弃车逃逸及指使他人顶替等违法行为,最终依法作出小剑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郁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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