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3日晚8时15分左右,云南宜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祁文生,驾驶公务用车路霸越野车,与村民段继明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段继明死亡。公安机关已于日前查明,祁文生系醉酒驾车。1月19日,祁文生与死者家属以21.5万元达成赔偿协议,死者段继明的骨灰将于2月1日下葬。据了解,昆明市纪委已就此作出处理意见,宜良县人大常委会昨日已同意祁文生辞去该县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1月19日,该起交通事故的相关技术鉴定结果出来了,数据显示:丰田车与摩托车的转向、制动系统均正常;丰田车驾驶员祁文生的血样中,酒精浓度为136.6MG/ 100ML,属于严重醉酒。
据了解,祁文生是宜良县分管交通的政府领导。
昨日,记者从段祁两家签订的协议上看到,其中第五条约定,段家在此后“不得追究云AK3658号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再提出其他要求”。段家的人说,之所以如此约定,是因为祁所驾驶的肇事车系宜良县人大常委会的公务车。
昨日,记者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份文件上看到,昆明市纪委已就祁文生作出“昆纪立字(2007)01号文件”,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已于昨日开会研究决定同意祁文生辞去该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来源: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