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志福账单
索贿
2004年9月,传志福向肖某索要6.6万元
2004年12月,传志福向肖某索要25万元
2004年春节前和2005年春节前,传志福向肖某索贿7万元
2004年春节前,传志福向周某索贿5万元
2005年3月,传志福向肖某索要10万元
2005年10月,传志福向周某索要50万元
2005年12月,传志福向肖某索要40万元
受贿
2004年春节,刘某送给传志福现金2万元
2005年春节,刘某送给传志福现金3万元
2005年5月,肖某向传志福行贿10万元
2006年春节前,周某送给传志福现金1万元
被骗
传志福将25万元给了赵克明
2005年6月,传志福向肖某索要50万元,其中25万给了赵克明
2005年六七月份,传志福在北京向肖某索要10万元,肖某按传志福的要求,将10万元汇入赵克明提供的银行账户
2005年10月,传志福以赵克明做工程转包的方式向肖某索贿,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肖某分三次共给赵克明150万元
2006年4月,传志福再次以赵克明做工程转包的方式向肖某索贿30万元
传志福落马轨迹
1990年3月至2000年8月,传志福先后任武隆县县长、县委书记
2000年8月,调任江北区委副书记
2001年5月1日,武隆县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同年6月,市委认定时任武隆县县长的传志福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撤销江北区委副书记职务处分
2003年6月、9月,传志福分别被任命为江北区政府党组成员、江北区委常委,负责江溉片区拆迁安置工作
2006年12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2006年12月22日,被逮捕
2007年7月16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2007年10月底,市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先后十余次索要、收受贿赂399.6万元,用于“跑官要官”和个人挥霍,原江北区委常委、江北区江溉片区拆迁安置指挥部指挥长传志福(副厅级),经市高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理由,维持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昨日,记者走近这位原副厅级官员,了解他曾经的辉煌,惊叹他索贿受贿胆子之大,还被骗子骗走240万。
身份
身兼数职的副厅级
2003年2月,江北区成立了江北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江溉片区土地整治储备指挥部,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时任江北区计委主任的传志福担任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指挥部全面工作,负责江北城拆迁安置方案涉及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安置房的选址等。
2003年6月、9月,传志福分别被任命为江北区政府党组成员、江北区委常委,负责江溉片区拆迁安置工作。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