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速递)十三届全国人大共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根据报告,五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大会和常委会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已经审议尚未通过的法律案、决定案19件;听取审议182个监督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11次专题询问、33项专题调研;2282件代表议案、4375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8%;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3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5人次。
报告总结了六方面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其中,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方面,报告指出,制定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根据宪法通过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决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决定等,为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完)
- 专题:2023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