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程序
中新社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 张素 郭超凯)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程序,中国官方30日发布一份司法意见,围绕案件管辖、取证、证据审查等方面作出部署。
当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近年来,中国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出现快速增长。官方提供的一份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万余件,共涉及66万余名被告人,且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同比上升57.18%、28.43%、20.9%、104.56%。
上述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有效遏制信息网络犯罪的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刑事案件办理的程序规则。
此次出台的《意见》指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等。为减少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管辖权争议,《意见》还对此类案件的分案并案处理规则、指定管辖等问题作出明确。
信息网络犯罪往往跨地域实施,《意见》立足实践情况,对相关案件的跨地域取证规则作出明确,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电子数据的,应当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不少信息网络犯罪涉及海量证据材料,涉案人员特别众多。对此,《意见》允许在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收集的情形下,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证据。特别是针对涉案人数众多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意见》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收集证据逐一证明、逐人核实涉案账户资金来源的,可以根据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对犯罪数额作出综合认定。
《意见》还着眼于加大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其中规定,公安机关要全面收集证明涉案财物性质、权属情况、依法应予追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的证据材料。
这份司法意见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