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已经有平安、永安、太平洋、人寿等很多家保险公司,他们为了能够抢占保险市场份额,在竞争中获取到自己更大的“蛋糕”。保险公司以高报酬大量聘请保险代理人为其揽业务。于是,在高报酬的诱惑下,代理人各显其能,各出各的招,好招、坏招一起出,“肥”了保险代理人,却害苦了不少投保人。鉴于此,投保人在保险代理人处投保时,为避免“受害”,必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当然,学会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的知识更为必要,保险理财专家建议你,与保险代理人过招要知四要决。
要诀一:查明身份,验明代理人真身。
当投保人准备在保险代理人处投保时,一定要查明其身份,验明代理人是否真正是保险公司派出人员,以避免遇到假代理人而上当受骗。现在保险代理人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有些骗子就是专门打着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的旗号去骗投保人的“保费”,如果投保人不小心就很容易上当受骗。
为此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投保人在投保前验明保险代理人的身份非常重要,如何才能验明保险代理人的身份呢?很简单,投保人只需看此保险代理人是否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是否有保险公司颁发盖有公章的上岗证,相片、编号、公章是否相符。如果这些条件都符合,那就可以选择他帮你代办保险了。
要诀二:明确手续,避免日后生纠纷。
如果保险代理人让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等有关资料时,在签名时,无论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16岁以下由监护人代签名)一定要亲自签名,不可他人代签,因为,如果是代理人签名,保险公司在一般情况下,都视为无效保单。但有时有些保险代理人为了拉到保单,在被保险人不在场时,他们则会和投保人商量让别人为被保险人代签名,并承诺没问题,出了事他负责。
对于这些保险代理人的承诺投保人千万不要相信,保险单的有效与否只有保险公司说了算,保险代理人是没有任何权利确定保险单有效与否。为了保单的合法性,在签名时该谁签就谁签。
要诀三:注意期限,超越时限应查问。
投保人在保险代理人处投保之后,为了避免保单出现意外,投保人一定要注意限期,看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否保险代理人能为自己拿来正式保险单、保费发票以及相符的保险条款资料等。这对于投保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无论是保险单,还是保险发票等,对投保人都是投保的重要依据,到时索赔时全靠这些。如果保险代理人不太负责,在未拿给自己之前不慎丢失,可能就会误了自己的事,带来诸多麻烦。
因此,一旦保险代理人没有如期把保单、发票等重要凭证拿给投保人,超越了服务限期,投保人就应向保险代理人查问或直接向保险公司查询,以能及时拿到属于投保人的,在需要索赔时可以证明正式投保的重要凭证依据。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保险单(合同)和发票,投保人必须妥善保管,切不可随意丢放,以免发生遗失等现象,如果投保人一旦自己遗失,带来的麻烦就会更多。
要诀四:确定手续,该谁领款谁去领。
定期型的返还保险金,如教育保险金、生存返还金、养老保险金、婚嫁保险金等,这些保险的赔款、满期领取、退保金等等,保险公司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投保人在签字后办理领取,如果写明了受益人的按条款要求由具体受益人签领,领款时要出示相符的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合法证件。也可以授权委托领取,但如果投保人没有委托授权代理人时,代理人不能领取。
现在很多投保人出于省事的目的,在投保后,对于这些保险的赔款、满期领取、退保金等等领取,都让保险代理人一手操作,全权委托保险代理人来为自己代理,他们认为保险代理人领取到钱后,给自己送上门是件很好的事,其实这些投保人这样想就错了,因为有些保险代理人思想不纯,不负责任,他们有时会“贪污”、“挪用”投保人领到的钱,即使发生了这些情况有时投保人也不会及时知道,那自己就会受到损失。因此,投保人一般不要授权委托保险代理人领取,以免带来麻烦。(薄志红 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