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
证券监管机构调查前夕,嫌疑人将股票全部卖出,获利4000多万元
3月15日,陈玉兴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杭萧钢构公司,遂将有关情况告知王向东并指令其次日卖出“杭萧钢构”股票。3月16日,王向东按照指令将“杭萧钢构”股票共计6961896股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4月10日,陈玉兴将晁某账户上的42800股“杭萧钢构”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367810.90元。
曲终——
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2007年5月9日,罗高峰、陈玉兴、王向东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6月12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此案由浙江省公安厅侦查终结,2007年7月31日,以罗高峰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陈玉兴、王向东涉嫌内幕交易罪,移送浙江省检察院审查起诉,省检察院于2007年8月14日交由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此案是该省首例,丽水市检察院克服种种困难,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认真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后,2007年9月14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月18日该院收到浙江省公安厅重新报送的案件材料。因案情复杂,11月19日该院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胡雪良 江南)
“杭萧钢构”大事记
2月12日,杭萧钢构股价开始连续3个涨停。
2月15日,杭萧钢构发布公告称与中基公司签署金额344亿元大单。此后,又是连续3个涨停。
2月27日 杭萧钢构开始停牌,停半个月。
3月13日,杭萧钢构再次公告确认签订344亿元合同。当天股票复牌后,又是连续4个涨停。
3月19日 上证所对杭萧钢构实行停牌处理。至此,股价累计涨幅159%。
3月22日 证监会表态,对杭萧钢构的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调查。
4月27日 证监会认定杭萧钢构合同信息披露违规,并将有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
5月11日 上证所公开谴责杭萧钢构及董事长等人。
6月11日 浙江省公安机关对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罗高峰、王向东、陈玉兴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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