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路之十五: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七日电 澳门回归路之十五: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 中新社记者 盘 归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中国和葡萄牙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正式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隆重举行。两国总理分别代表各自的政府在联合声明上签字。 此举标志着澳门旧时代宣告结束,四百多年历史遗留下的澳门问题终于获得圆满解决,同时也标志着澳门新时代的开始,“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将在澳门付诸实施。 早在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中英两国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圆满地解决了香港问题之时,澳门问题自然也就提了出来。此时,解决澳门问题已经提到了中国政府的议事日程。 而由于澳门问题的性质与香港问题类似,所以葡萄牙政府和澳门居民更是从开始就密切关注着中英谈判的整个过程,从香港前途来看澳门未来的前途和命运。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六日,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应邀访华。期间,中国领导人和他就澳门问题进行了友好磋商,双方认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 同时,中国负责澳门事务的有关部门对澳门情况进行了调查,详细了解澳门各方面情况,对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如何解决澳门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为即将展开的谈判做准备。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日,中葡两国政府分别在自己的首都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中葡将于六月的最后一星期在北京举行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 于是,从一九八六年六月三十日两国举行澳门问题的首轮谈判开始,到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的九个月零十四天里,中葡双方经过四轮谈判,终于签署了联合声明。 与中英关于香港前途的谈判相比,中葡谈判似乎顺利得多,但也遇到了回归日期和国籍两个难题。 双方的谈判,总体而言主要围绕三方面进行。一是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二是恢复行使主权后的安排问题;三是过渡时期的安排问题。亦即:中国政府何时和用何种方式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问题、中国政府对回归后的澳门所拟实行的基本政策问题、以及过渡时期成立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事宜问题。 中葡谈判所以能较顺利,从中国方面来说,主要是事先做好了充分准备,始终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而从葡萄牙方面说,也是采取了配合的姿态。 联合声明内容共七款,主要包括澳门是中国领土,中国政府将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根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等。 中葡联合声明根据澳门的特殊情况,为了适当照顾葡萄牙的利益,做出了一些不同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规定。尽管双方在部分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上未达成共识,但不会对未来澳门特区的稳定与发展造成影响。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在人民大会堂草签了联合声明。而四月十三日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签字仪式举行时,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李先念等出席。应邀到场观礼的五十名澳门各界知名人士和近二百名中外记者在场目睹了那个庄严时刻。广大澳门同胞也通过电视直播观看了整个过程。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和十二月十一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葡萄牙国会先后审议通过了联合声明,完成了各自批准的法律程序。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五日,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了批准书。 自此,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澳门终于踏上了回归祖国之路,开始了近十二年的过渡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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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