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两周释放 香港警方称有足够证据拘控钟亦天
2008年02月16日 05: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16日电 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黄福全表示,律政司已撤销网上发布疑似艺人不雅照片案首名被告钟亦天的控罪,并强调,警方有足够证据及根据香港法律,作出拘捕及检控,做法没有偏离一般处理同类案件的手法。
黄福全昨天(2月15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律政司检讨淫亵物品审裁处将部分有关照片评为“不雅”,而非“淫亵”的决定后,撤销案中首名被告钟亦天涉嫌发布淫亵物品的控罪。
他强调,警方有足够证据及根据香港法律,拘捕及检控钟亦天;并以过往经验及专业判断,评定照片是否属于淫亵,做法没有偏离一般处理同类案件的手法。
法例也订明,执法机构提出检控前,不需要先把怀疑淫亵物品送交淫亵物品审裁处评级。
黄福全指出,警方1月27日在网上发现首批疑似艺人不雅照片,并发现有关照片经由在泰国的伺服器发放;1月30日拘捕钟亦天,在其电脑内发现5张有关照片,包括1张从未在互联网出现的照片;钟亦天也承认其中1张的内容淫亵。
警方考虑钟亦天同时涉及1宗57万元的银行讹骗案,基于案件的严重性,以及当局需要进行银行调查、电脑法证及其他理由,故向法庭申请还柙被告8周;法官及律政司检视有关照片后,也同意警方的有关申请。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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