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特别费案庭审:侦讯光盘暂不用于审判
2008年05月01日 2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理吕秀莲特别费案,法院原订当庭勘验被告侦讯的录音光盘,以确认侦讯笔录是否不符实际问答状况,但检方认为光盘内容涉及机密,向法院声请不公开审理。合议庭讨论后,决定在台当局授权使用相关数据前,光盘暂不做审判用途。全案本月二十三日再开庭。
据“中央社”报道,检方指控,吕秀莲从2000年至2007年间,由吕秀莲办公室人员苏妍妃等人以第三人发票核销特别费、“国务机要费”,共诈领新台币五百六十三万余元,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诈取财物,去年九月将吕秀莲和幕僚共五人,依贪污和伪造文书等罪起诉。
因吕秀莲幕僚连秋斐、蔡素芳等人前次开庭时向法院表示,检方的侦讯笔录与实际的问答内容有差异,部份推定语气被写成肯定的语气,因此要求法院勘验原侦讯录音光盘。
庭讯中,检方以光盘为机密为由,向法院声请不公开审理。合议庭暂时休庭、开会讨论后,决定在台当局“总统府”授权使用相关数据前,光盘暂不做审判用途。
审判长刘方慈指出,法院已发函“总统府”,请求提供相关数据,并要求确认特别费资料的机密范围,及获得授权的内容。收到“总统府”回函前,法院不会就疑似机密数据进行审理,也就没有是否应公开审理的问题。
对于法院的裁定,检方表示尊重法院。而被告连秋斐、蔡素芳的委任律师洪伟胜则说,被告和证人未主张相关资料是机密性质,但对法院决定没意见。全案将于五月二十三日再度开庭。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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