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1日电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今天表示,台“立法院”昨天已通过地方选委会在选举中采两阶段领投票,“中选会”不得拒拨经费的决议;“中选会”若无视决议,甚至登广告恐吓威胁公务人员,国民党团将告发渎职。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例会昨天表决通过国民党团提案,决议2008年“中选会”预算是参照2004年“大选合并公投”采两阶段领投票方式办理选务需求编列;只要预算案经“立法院”三读,“中选会”应依法拨付各地方选委会,依据两阶段领投票方式如期办理选务工作,“中选会”不得拒拨经费。
曾永权召开记者会指出,“立法院”已表决通过预算决议,依“大法官会议”的相关解释,预算案经“立法院”通过及公布手续为法定预算,形式上与法律相当,因此行政部门不得拒绝遵守。
曾永权强调,若“中选会”违背决议、拒绝执行,就是违法渎职,国民党团将会告发渎职。
曾永权质疑,陈水扁、“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及“中选会主委”张政雄是推动一阶段投票的“铁三角”;“中选会”为独立超然机关,但张政雄竟可以跑到“行政院”发言台上发表言论,配合民进党起舞,“要当帮凶也不能这么赤裸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