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蓝营县市若坚持选举二阶段投票是否会遭撤换地方选委会主委?台“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19日表示,如果选委会主委因违反“刑法”等遭移送,“位子就空出来”,“行政院”替代人选“已经准备好了”,撤换时间点将根据选举相关时程,但会在选前就做处理。
据“中央社”报道,“中选会”主委张政雄18日表示,地方选委会如果坚持明年选举采两阶段投票,恐涉“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违背命令或抗拒合法命令”,选举有效无效问题由“中选会”于选后一周内合议认定。张政雄的说法引发关注,外界质疑是否造成选举无效纷争增多?
谢志伟表示,希望蓝营县市长“不要逼选务人员以身试法”,“撤换是一种可能性”。针对撤换选委会主委的可能性,记者会后媒体继续追问谢志伟。谢志伟表示,撤换“有在准备”,替代人选“已经准备好了”。
谢志伟说,“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召开的跨“部会”小组,包含“中选会”、“法务部”、“内政部”、“警政署”、“人事局”等相关首长已针对领投票争议可能出现的状况密集讨论。
谢志伟说,“行政院”透过软硬兼施:硬的作法包括祭出“公务员惩戒法”、“刑法”153条等;软的作法是让地方选务人员了解采二阶段投票可能会使自己受到伤害。
据悉,台“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直辖市、县市选委会隶属“中选会”,各置委员若干人,由“中选会”提请“行政院长”派充之,并指定一人为主委。
至于“行政院长”张俊雄是否就明年“大选”领投票争议邀集蓝营县市长进一步沟通?谢志伟说,“目前没有这样的考虑”,台湾的选举从未出现“两制”状况,地方应尊重“中选会”的一阶段投票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