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吕秀莲、游锡(方方土)与陈唐山“特别费”案,承审合议庭昨天订出庭期,将于十一月十九日首次开庭,就吕秀莲部分案情进行审理。游锡(方方土)与陈唐山部分案情,也将于十一月二十六日及十二月三日开庭审理。
台北地院十七日受理吕游陈“特别费”案,依程序完成分案,案号为“九六瞩重诉字第四号”,经人工抽签结果,由林庚栋担任受命法官,审判长为同庭法官刘方慈,陪席法官江俊彦;台北“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董怡臻,带领同组的熊南彰,陈清茂两位检察官莅庭论告。
由于全案起诉人数达十一人,合议庭将分成三大犯罪事实审理,并在昨天订出开庭日期,吕、游、陈三案分别在十一月十九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及十二月三日首次开庭。
“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九月二十一日侦结吕游苏谢“特别费”案,全案共起诉吕秀莲、游锡(方方土)及陈唐山等十一人,五人获缓起诉,民主进步党20008年大选参选人谢长廷、苏贞昌为不起诉处分,一人获职权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