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十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黄少华 李佳佳)台湾“高等法院”二十三日在台北审理扁家四大案与部分追加起诉。这是扁案进入二审后的首度正式开庭。
由于涉及“机要费”贪污案、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等四大弊案,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于上月十一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双双判处无期徒刑。二十四日,案件移审台湾“高院”,经公开抽签交由审判长邓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席法官潘翠雪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当天及十月八日,陈水扁被两度裁定继续羁押。
十月九日,二审合议庭开第一次准备庭,传讯被告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三人,不提讯陈水扁。
二十三日,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搭囚车到庭。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辩称,吴淑珍作风强势,众所皆知,送钱扁家企业都是冲着想攀附吴淑珍,陈水扁对吴淑珍收钱介入龙潭等案确不知情。
尽管审判长邓振球多次提醒,希望就上诉理由扼要说明,不需涉及案情实体,但扁的三名律师仍联手讲了三个多小时。
另有消息传出,自委任律师解任后,吴淑珍的辩护由二位公设辩护人来接任,因为扁家弊案涵盖的范围太大,第三位律师的人选是由义务律师罗子武来接任,此举也显示吴淑珍对案情显然没有力拼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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