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警方27日宣布查获走私伪造消费券,逮捕2名嫌疑人,发现这批伪造消费券右上角“不得换现金找零”字样中,“换”字为简体字。
台警方指出,26日于快递进口专区查获一批自香港申报货物中夹带未申报物品,经开箱查验,发现里面竟有面额500元的消费券总计989张,金额合计新台币494500元,随即呈报桃园地检署指挥侦办。
经过刑警队追查,检警这次分别在桃园和台东逮捕2名陈姓嫌疑人。
刑警队指出,此次查获的伪造消费券印刷十分粗糙,包括在立体感、水印、变色油墨及隐藏字等都很容易辨别,同时在“不得换现金找零”字样中,“换”字为简体字,请商家和民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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