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台湾《联合报》27日发表社论文章指出,陈水扁的“大水库”逐渐现形,迹象显示,第一,特侦组果真在查“领据报销”的另一半机要费;第二,陈水扁把几次民进党大游行的开销等也报作机要费,显是要凑成“支出大于收入”的脱罪条件。
原文摘录如下:
几笔大游行的开支,惹人瞩目。蔡同荣说,二○○三年“新宪公投”大游行,陈水扁给了一千万(新台币,下同);苏贞昌说,二○○五年“反反分裂法大游行”,陈水扁给了二千万。只是陈水扁尚未表示,二○○六年,资助反红衫军九一六活动的七百万元是否也出自机要费?
这些支出倘真出自机要费,亦属侵占或图利及违反“预算法”,但陈水扁却可藉此避免“进入个人口袋“的贪污形象。据说,特侦组已查获陈水扁任内出纳陈镇慧每月将领据报销的特别费二百万元汇入吴淑珍的人头账户。陈水扁现在的辩护策略是,虽然汇入人头账户,但那个“大水库”的钱仍是用于游行等项目,没有“贪污”。
这些内幕的揭露,使人更加惊异于陈水扁的“黑金政治”。他的钱真是多得可怕,非但陈幸妤宣称“民进党谁没拿过我爸的钱”,且已知许多游行活动中皆有陈水扁的资助,俨然是民进党的最大“金主”。
马英九的“总统府”称,未见那些游行由机要费资助的凭据。陈水扁方面则说,“领据报销”何需凭据?如此一来,即使查出陈水扁以机要费开销其子女陈幸妤及陈致中的婚礼花费,但若用“大水库理论”,可能真的会出现一个“用私款补机要费之不足”的清廉阿扁!
陈水扁的这个“污水库”真是浩渺无际,光是他已曝光的岛内外财产已近十亿。陈水扁即使“支出大于收入”,竟仍能至少“结余”这十亿家产,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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