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7日电 岛内一男子邵某近一年来至少偷窃65支手机,再带往通讯行销赃,警方发现,邵嫌变卖手机前还会先盗打色情电话,让被窃手机的被害人多一笔损失,警方17日将也其传唤到案。
据“中央社”报道,高雄市警察局于4月间共同接获情资,有盗窃嫌疑犯常将窃得手机先盗拨色情电话后再将手机变卖至通讯行牟利,于是组成项目小组侦办。
警方清查高雄市20多家通讯行,发现邵某(36岁,有窃盗、抢夺、逃亡、动产担保等前料)自2005年9月间起至今年5月间止,窃取手机盗拨及售予通信行的案件达65件(含侵入住宅窃盗44件、一般窃盗21件),邵嫌犯案地点遍及高雄县市、台南县市、嘉义县及云林县。
警方调查,被害人的损失还不止于手机失窃,由于邵嫌变卖偷来的手机前还会先盗打色情电话“过过瘾”,65支偷来的手机一共变卖新台币28.12万元,但是歹徒盗打色情电话的电话费就高达新台币52.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