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提早报到发监执行 若表现良好或9个月假释
2008年06月13日 12: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3日电 前台北市府秘书余文因以不实发票核销马英九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经法院判刑一年定谳。台北“地检署”通知他上午10时到案执行,不过,余文提前于上午8时许主动向检方报到。检方讯问后,已将他解送台北监狱服刑。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说,由于余文报到是在上班时间,因此,检方完成人别讯问、确认身分后即发监执行。
“北检”执行科主任检察官刘承武指出,余文已有悔意,所以,上午直接将余文解送台北监狱,如果他在狱中表现良好,最快九个月即有机会获得假释。
刘承武说,由于余文表示不希望再受媒体打扰,昨晚就主动打电话告诉他希望能提早报到,他完成简单人别讯问后,约8时25分余文即被带往台北监狱发监执行。
刘承武表示,如果先将余文解送台北看守所,在看守所服刑期间,不能计算行刑累进处遇的分数,将影响人犯假释的权益,因此,检方今天直接将余文解送台北监狱服刑,让他的累进处遇分数可从今天起算。
余文也是全台第一位因特别费案服刑的被告。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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