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卡债族首件更生案通过 未来声请更生有例可循
2008年05月15日 15: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法扶基金会”昨天表示,4月11日送出的全台湾首件卡债族更生案件,已在5月5日获得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通过。此案意味着,参加2006年台湾银行公会协商机制的22万债务人,未来声请更生将有例可循。
据台“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规定,债务人与金融机构协商成立者,不得声请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归责于己的事由,致履行显有重大困难者,不在此限。
在这一案例中,声请更生的小儿麻痹患者黄某向六家银行借了64万元新台币,2006年参加台银行公会协商机制,每月都拿低收入和残障补助的钱还银行,到今年一月剩下新台币50万左右。由于后来娶妻,妻子有工作能力,黄某的低收入户补助款减少,无法履约。
法官认为黄某并非故意赖帐不还,符合“不可归责于己之事由”,在本月5日裁定更生通过。所谓裁定更生通过,代表债务人可以开始进行更生程序,也就是可以开始和债权人商谈新的还款条件。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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