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八月十三日电(记者 董会峰 曾嘉)东森集团案十三日侦结,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遭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求刑二十八年。
检方在当天下午表示,此次共起诉三十二人,另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并案审理十人。其中,王令麟被依违法诈欺、背信、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具体求刑二十八年,并科罚金十亿元新台币。
检方指出,王令麟及其父亲王又曾等人自一九九八年至二00六年底,掏空或诈欺金额达新台币四百一十二亿元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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