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台北市一对李姓夫妇带就读小二的女儿去游泳时,因见女儿的8岁女同学清秀可爱竟连手性侵。台北“地检署”10日侦结该案,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这对荒唐夫妇。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起诉书指出,李姓男子与妻子朱姓妇人在今年2月寒假期间,偕同朱妇与前夫所生之女儿前往台北市某游泳池游泳时,朱妇因在游泳池旁的气泡池内见女儿之年仅8岁的友人独自在池内,年幼可欺竟起色心。
朱妇遂强行将手伸入女童之连身泳衣内抚摸女童性器官,其后将女童带至一旁的温水池去找丈夫李某,要求女童抚摸丈夫的生殖器。女童虽拒绝,但朱妇却称“若不听话,阿姨会生气,不再理你”。 女童为避免朱妇不悦就按照要求做。但李、朱两人食髓知味,竟进一步将女童带往男厕所内、更衣室隔间内进行性侵。
被害女童返家后,睡觉前向就读高中的姐姐吐露“她好想当一只小白兔”,因为只要“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可以跳开。女童姐姐追问,被害女童才吐露下午到泳池游泳时遭李姓夫妇连续性侵害情事。女童姐姐立刻转告父亲,并报警处理。
检方调查时,李姓夫妇坦承在泳池见过被害女童,但否认有猥亵及性侵害,李某甚至辩称自己有心脏病不能太兴奋,因此不可能性侵女童。李姓夫妇女儿证称,当天父母一直在被害女童身边,她有看见女童与父母一起在气泡池、温水池及烤箱,事后女童也有问她“敢不敢吸人奶”。
检察官发现,被害8岁女童对于她被性侵经过,无论是在警方调查及检方讯问时,说词都相符一致,认为被害人不可能会诬陷,遂起诉李姓夫妇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