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五日电 台北消息:前台北市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案,五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五次开庭,该案至此进入实质审理程序。
“中央社”五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当天上午传唤台北市审计处审计员彭淑芳、前“行政院”副主计长张哲琛与前台北市政府参事康炳政作证。
报道说,合议庭预订以六次庭期,由检、辩交互诘问张哲琛、前台北市政府主计长石素梅在内的十四名证人。
马英九在庭讯表示,希望自己所传的证人把特别费性质以及他过去支用的方法与过程,向法庭说清楚。
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年四月三日首度开庭,到六月五日,先后五次庭讯马英九都按时出席。
据了解,二00六年八月,一民进党“立委”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湾检方展开调查,并于二00七年二月侦结,认定马英九贪污新台币一千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二十七元,依“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务”罪将他起诉,未具体求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