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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赵某偷盗自行车后被追赶逃跑,在横穿马路、跨越护栏时与车辆发生碰撞,几天后死亡。赵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各种费用四万余元。2009年7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赵小兰诉称,丈夫赵某去世后,自己多次与被告联系,希望能通过交强险无责赔付,而被告一直不予理睬。原告认为,丈夫虽有偷盗行为,但罪不致死,因处理丈夫后事自己欠了许多债务,并且还有两个幼子需要抚养,家庭极其困难。出于无奈,才将事主告上法庭。而被告闻先生认为,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显示,自己系正常行驶中被赵某撞到了车身左后侧,死者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在赵某撞车之前,曾两次被群众追打,身上有伤,赵某之死跟撞车是否有关,还有待调查。
为被告闻先生作保的太平洋财险公司还认为,事情起因是一起治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违反交通规定逃逸的过程中被撞,是否能认定为交通事故,还有待明确,并且拒绝调解。法庭随后确定了此案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结果将在进一步审理后作出。(记者 沈存旭 通讯员 张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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