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1至3年的合同,最高拿14万元甚至更高的年薪;不是公务员,但像公务员一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占政府部门编制……从7月起,江苏省扬州市在全省率先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
近日出台的《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确定,“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凡是确实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都可提出申请。据市政府有关人士预计,下半年产生的“政府雇员”不超过10名。
政府雇员是政府用高薪从社会上雇用的专门人才,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政府雇员制始于西方,典型代表是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国家有20%的政府岗位是临时政府雇员。在日本政府中也有11.9%的人是政府雇员。
对于扬州市政府此举,有关专家表示,人数虽少,但却表示“政府雇员”这种政府机关选人用人的新模式正成为常态化,它将有助于搞活政府用人机制,改善机关人才结构。
扬州市的办法明确了“政府雇员”的雇用程序。首先,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提出计划,由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其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高级雇员须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面试后确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第三,录用后与雇用单位签订《政府雇员合同书》。
“政府雇员”实行任期制和年薪制。通常情况下,一个任期为1至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2个月。受雇期间不得兼职(短期聘用的高级兼职雇员除外)。普通雇员最低年薪为5万元,高级雇员的年薪最高为14万元,少数特别优秀、能作出巨大或特殊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批准可获更高年薪。
办法同时规定,受雇期间,政府雇员由雇用单位依据合同进行考核。期满后一旦解除雇用关系,这些雇员要自谋出路。
据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罗瑞勤介绍,扬州的“政府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没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但占机关单位的人员编制。
对于扬州市政府此举,理论界存在着争议。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江苏省委党校特岗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学玉力挺“政府雇员制”。他认为,扬州全面尝试政府雇员制度,有利于改善政府公务员人才结构,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这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开“源”,弥补政府机关在法律、金融、规划、信息等专业领域里的结构性人才缺失,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同时还有利于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遏制不断滋生的官僚主义,增强职业意识。在人才结构上,有利于减少“万金油”干部,增加“速效丸”人才。
而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专家毛寿龙教授则认为,在政府机构精简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政府雇员制”的实行很容易成为变相增加人员,以一种新的、隐性方式造成政府机构臃肿、膨胀,有可能是“闲着媳妇请保姆”。
也有人认为,在目前体制下,端着“泥饭碗”的政府雇员干得再好,也不会对端“铁饭碗”的政府公务员形成威胁。同时如果政府雇员的聘用制度不完备,有可能演变为以领导个人好恶来选才,而不是任人惟贤。(记者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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