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强拍女友朋友裸照敲诈5万元被判刑
2008年07月18日 11:10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与女友合谋,强拍裸照逼女友的朋友给钱。经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判处王赵展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赵展的女友袁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因二人均未上诉,7月4日该判决已生效。
今年1月13日,21岁的王赵展因缺钱用,就与女友袁婕合谋打起了袁婕朋友游某的主意。袁婕当天找朋友借来照相机,并将游某带到由王赵展租的宾馆房间,关上房门离开。王赵展向游某强行索要人民币5万元遭到拒绝后,持枪逼迫游某脱光衣裤,拍下几张裸照,强迫其写下一张5万元人民币的“借条”,要求游某当天把钱存到王提供的账户上,否则就公开裸照。后游某报案,王赵展和袁婕先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另据警方查明,王赵展还曾于2007年持枪抢劫两次,共抢得人民币1万余元。(作者:沈义 陈华)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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