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龙廷芬、江安县原招生办公室主任助理唐平夫妇涉嫌受贿22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33.61余万元,龙廷芬涉嫌贪污1.76万元一案经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提起公诉,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结束,法院作出择日宣判决定。
被告龙人廷芬从一个偏远乡村农家出生成长起来的科级领导干部,唐平从一个普通教师家庭出生成长起来的国家干部,夫妻双双同堂受审,这在江安这个54万人口的西部贫困县实属罕见。
江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龙廷芬在担任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县国土资源局实施桐梓镇土地整理项目,并进行招投标。承包人肖某某、黄某某分别借用江安县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安县长江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并中标获得该项目工程。
2005年10月,在该土地整理工程尚未正式开工,肖某某、黄某某二人便找到局长龙廷芬要求拨付第一期工程款,龙廷芬违反合同约定同意提前先拨付肖某某工程款160万元,拨付某某工程款150万元,肖某某、黄某某获款后分别从银行取出60万元送到龙廷芬家中。在后来的第二期、第三期工程款拨付过程中,龙廷芬、唐平夫妇又分别收受肖某某60万元、黄某某40万元,共计收受二承包人贿款220万元。2003年黄某某送给唐平价值1.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虚开成1.76万元的发票,被告人龙廷芬将虚开的发票拿到单位财务报销后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还指控:龙廷芬、唐平夫妇在案发时共有133.61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与夫妻二人正常的收入存在巨大的不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被告涉嫌上述犯罪行为,江安县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等待夫妻二人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龙廷芬、唐平夫妇二人分别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和教师家庭。龙廷芬在高县师范毕业后于1983年在江安县乡村小学任教,由于工作的勤奋和努力,经组织培养,逐步走上乡教导主任、校长、乡团委副书记、乡长助理、副乡长、乡党委副书记、县老干局副局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2003年任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007年2月28日因涉嫌上述罪名被逮捕。唐平出身在一个普通教师家庭,1983年高中毕业后先后到铁清小学、龙门小学、广福小学任教,1995年调铁清教育中心工作,1997年调县招生办公室工作,后任主任助理,2007年2月28日因涉嫌上述犯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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