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集"打手"打死拆迁户 "恶经理"终审领刑15年
2008年01月15日 11:20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发表评论
1月14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恶经理”刘乐群纠集“打手”殴打致死致伤拆迁户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刘乐群等人上诉,维持原判。去年9月20日,兰州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刘乐群有期徒刑15年,刘乐群等人向省高院上诉。
兰州市建一公司直属工程处原经理刘乐群承包了一开发公司的拆迁户安置楼。1999年11月初,刘乐群听说拆迁户要抢其未交工的房子,便指使段俊霖、赵海鹏等人购买石灰、镢头把,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魏荣等人驻守工地。1999年11月7日,赵海鹏等人与前来看楼的60余名拆迁户发生暴力冲突,拆迁户李某被镢头把击中头部死亡,拆迁户王某被殴成重伤。警方在侦办此案过程中,从刘乐群的办公室里查获2把自制手枪和1把猎枪。(记者郝冬白)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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