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坐台女并杀人抛尸长江 三恶魔一审被判极刑
2007年12月30日 07:51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发表评论
坐台女社会关系复杂,出事后警方查起来较复杂,3歹徒利用这一特殊情况,将一名坐台女抢劫后杀死抛尸长江。12月29日下午,芜湖市中院开庭对震惊长江流域的2·25抢劫杀人抛尸案三名主要涉案人进行一审宣判。分别以抢劫罪、杀人罪、绑架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马明慧、王兵、徐峰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马明慧一起在宾馆抢劫坐台女的罪犯季思斌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7年2月25日下午,一具已腐败的女尸出现在长江马鞍山水域江心洲附近江滩上,当地村民发现后,立即报警,警方查明:2007年元旦前后,犯罪嫌疑人马、王、徐3人常聚在一起议论手头“太紧”,并决定找坐台女下手。1月9日17时许,3人驾驶一辆银灰色奇瑞轿车至马鞍山市“爱我爱我”咖啡厅门口,徐以请客吃饭为由电话约出曾有过接触的坐台女邵某某上车。当晚19时许,在当涂县姑孰镇宝塔村附近的长江大堤上,3人抢走邵某某包内的现金、银行自动取款卡等,并打骂威胁其说出密码,在从工行ATM自动取款机上取出1500元现金后,返回到长江大堤,在车后排座位上相继出手掐住邵的脖颈致其窒息死亡,后将其尸体装入编织袋内,放入砖块,抛尸长江。
时隔不久,三人又用近乎相同的作案手法,将马明慧认识的另一名年轻女性邢某某杀害,抛尸青弋江。在案件审查中,罪犯王兵检举揭发了马明慧和季思斌两人在2005年12月17日晚,从马鞍山来到芜湖市,将年仅20岁的某娱乐城“坐台女”张某某骗至该市某宾馆嫖宿,并于次日4时许绑住张的手脚,采取殴打、恐吓手段逼迫张吞下9粒丸状催眠药,致张昏睡,抢走其1部价值2050元的摩托罗拉V3型手机的犯罪事实。(西贝、朱礼文)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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