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检方要求退查庞家钰案 办案人员正补充侦查
2007年12月27日 05:33 来源:兰州晨报 发表评论
12月26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具体查办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侦查终结后,交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部门经查对该案作出退查处理,现侦查人员已赶赴陕西省进行补充侦查。
现年63岁的庞家钰是吉林省九台市人,历任陕西省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1997年至1999年间,庞家钰涉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8万元;违规批准设立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宝证公司,导致该公司累计损失达3.16亿元;在负责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取水工程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2007年2月5日,中纪委将案件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指定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此案,该案侦查终结后交由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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