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国家体彩中心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张伟华涉嫌受贿案,昨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一中院以张伟华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半,这也是中国彩票界被判刑的最高级别官员。张的下属刘峰以同样罪名被判4年。宣判后,张当庭表示“无罪”。
受贿2万美元和豪华手机
检方指控,2003年2月以来,张伟华和国家体彩中心印制处处长刘峰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采购进口体育彩票专用热敏纸的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委托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北京南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进口热敏纸,并使其获得利益。张伟华于2003年9月至2004年秋期间,收受南海阳光公司给予的2万美元和价值人民币7480元的手机1部。刘峰于2003年9月至2004年秋期间,收受南海阳光公司给予的1万美元和人民币1万元。张伟华、刘峰于2005年初,将上述款项退还南海阳光公司。
北京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案件来源中证明,该案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2006年7月25日,北京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并组成专案组展开初查。2006年8月7日,市检察院决定以张伟华涉嫌滥用职权罪、以刘峰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其立案侦查。
庭审时,张伟华对指控不认可,坚称自己无罪。他说只收到1万美元,并已经退钱。刘峰则对指控不持异议。
一中院经审理认定指控成立,鉴于张伟华、刘峰在案发前已将赃款赃物退还行贿人,酌予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张伟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刘峰以同样罪名被判4年。
张伟华表示将提出上诉。
被指隐瞒委托公司情况
张伟华接受检方调查时称,委托南海阳光公司是国家体育总局一相关负责人的推荐。
张伟华所称的那位相关负责人作证说,2003年2月8日,体彩领导小组办公会上,张伟华汇报了采购热敏纸的事,但没有具体说委托什么公司。在购买热敏纸问题上,她从来没有向张伟华推荐过任何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多名成员作证称,张伟华在提到南海阳光公司时,没有汇报该公司无进出口权的问题。
给张伟华送钱的南海阳光公司负责人李某说,她只与张伟华、刘峰联系,为使合作更顺畅,她派人给张和刘送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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