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四年,虚构自己在做赚钱生意的萍乡人刘某,骗取了几十名受害人1080.5万元。12日,刘某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非法集资逾千万
2003年7月,刘某找到李女士,称自己正在做煤炭生意,可以每月3%的高利息向李女士借款。到2007年4月止,刘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她骗取了216万元。期间,刘某以同样手段向其他27名受害人借钱,共非法集资1080.5万元。
今年5月,刘某无法向受害者兑现“利息”,在受害者追讨之下,6月5日被公安机关刑拘。警方发现,刘某除了向28位受害人支付了350.73万元的“利息”外,另有729.77万元去向不明。
本是当地“一枝花”
今年41岁的刘某出生在湘东区东桥镇,年轻时因为漂亮,被当地人称为“一枝花”。一位受害人告诉记者,刘某特别会笼络人心,有人夸她的衣服好看,她会立即脱下来送给别人。
丈夫也被她利用
刘某有一个女儿在外读大学,其丈夫李某注册了一家公司,长期在外承包工程,口碑很好。
案发前,刘某曾以丈夫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打着丈夫的招牌向该市某部门的领导借了10万元,还让该领导不要告诉其丈夫。
法庭上编“故事”
在当日的庭审中,刘某竟十分平静。在刘某的身后,是几十位脸色凝重的受害者。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庭审法官的提问,刘某称其有几百万元都丢在一个叫“周晓”的女子手里。但是,警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搜索,没有一个“周晓”能对上号。因案情复杂,一审法院将择日审判。(糜婧、廖丰、记者李桂明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