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安徽省六安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徐经武(副厅级)受贿一案,12月6日,将在六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89.9万元、购物卡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今年51岁的徐经武自1995年4月至被逮捕前,历任安徽省能源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省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处处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助理巡视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巡视员、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今年1月15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六安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决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同月29日决定将其逮捕。案件侦结后,该院于今年10月24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徐经武利用上述职务之便,通过透露基建信息、帮助中标、帮助催要工程款,或亲自向有关单位联系,或向有关领导打招呼等方式,使得有关建筑公司顺利承接到大量工程项目。在同意接受对方给予的巨额“好处费”后,徐经武亲自安排妻子具体负责经办,将钱直接转入合肥某证券营业部其亲戚或者其妻子自己的炒股帐户用于炒股。
从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中记者还注意到,许多单位为了能争取到基建项目上的国债资金支持或者一些项目的立项,也多次向时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后改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的徐经武行贿,每次行贿数额从一、二千元到四、五千元不等。徐经武收受对方的贿赂后,积极办理行贿人所请托的事项。(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