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警服、非因公驾驶警车,茶陵县公安局一名主任在该县交通街将3名教师撞倒后离开现场,株洲市及茶陵县有关部门获悉后迅速调查,作出严肃处理。株洲市委督察室今天证实了这个消息。
今年4月7日20时,茶陵县公安局某室主任谭某驾驶警车在交通街县人民医院处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皮卡车车尾左侧,并将正在该车后散步的殷德迟、吴灿曦、刘仙莉3位教师撞倒在警车擎盖上。见围观群众逐渐增多,谭某搭乘摩托车离开现场。接警后,茶陵县公安局派局纪委书记、督察大队长迅速赶到现场,将3位老师带到县人民医院检查。经检查,殷德迟左脚踝关节红肿,吴灿曦、刘仙莉均未受伤。
经查实,谭某未着警服、非因公驾驶警车情况属实,茶陵县公安局根据《株洲市公安局民警廉洁从警保证金暂行规定》第22条第9款之规定,给予了谭某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除执法养廉金400元的处理;同时,谭某向3名教师作出道歉,并赔偿共计医药费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