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18成员组成的涉黑团伙,于2005、2006两年间,在西安、咸阳等地,17次实施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昨日,这一团伙中的18名成员,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堂受审。
建筑老板不堪勒索跳楼亡
上午9时30分,18名团伙成员依次被法警押进法庭。西安市检察院检察员当庭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多宗犯罪事实:
2006年5月21日,王通刚以介绍工程为由将四川籍建筑施工老板夏茂良从西安北郊工地骗出,由王三信等人用车将其绑至未央湖附近一荒地勒索10万元,张文军、翟民军用匕首威胁,抢走现金900元及银行卡并强迫说出银行卡密码。因卡上无钱,王三信等人将夏茂良带至双桥头村一招待所拘禁,逼夏茂良向其家属要钱赎身,夏茂良被逼无奈,次日跳楼自杀。
以王三信、张泰涌等人为首的作案团伙抢劫不择手段,在一起抢劫中,蒋涛以介绍工程为由,将受害人岳国元骗至西影路附近一茶社,张泰涌等人持刀威胁、恐吓、殴打并用匕首将岳国元的大腿捅伤,抢走岳国元随身携带的1700元,后又用租来的车将岳挟持到长安区引镇附近一山坡,用铁锹挖坑将岳国元埋到只露出胸部以上位置,向岳国元勒索1万元钱,并恐吓岳如果不给钱就将其活埋。岳国元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最终答应给钱,才被挖出……
受害者家属要求严惩凶手
除涉嫌绑架罪、抢劫罪外,检察官还起诉了该团伙进行敲诈勒索的2起作案事实。法庭对该团伙所犯的共17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检察院认为,王三信等18人为谋取钱财竟结伙大肆进行绑架、抢劫犯罪,后果严重,其中王三信、张文军、董富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以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泰涌等11人的行为应以绑架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何鹏等4人的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张泰涌作案时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受害人夏茂良的母亲在法庭上痛哭不止地说,是这些不法分子的罪恶行为,害死了自己的儿子,要求法庭严惩凶手;父亲和夏茂良年仅22岁的妻子更是满面泪水。昨日法庭上,受害人家属同时提出363200元的民事赔偿。
庭审中18名被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虽经一天审理,但由于案犯人数、案件数量众多,法庭今日还将对此案继续开庭审理。(记者 要露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