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产品是名牌高档货,比其他产品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差价非常高,如果大家敢于战胜自己,发挥自己的智慧,我敢保证我们的团队,我们的组员没有贩毒的危险,却有贩毒的高额利润……”在鹰潭市月湖区一间不起眼的民宅里,每天约有100余人聚集在此“上课”,一名“营销总监”正在讲述他的传奇经历。
历时一个月,鹰潭市警方成功捣毁了一个以谢某等10人为核心的传销团伙。他们声称有快速致富项目,四处拉拢重庆籍老乡和亲戚。短短一年时间,谢某等10人网罗到1100余名下线,精心勾勒发财梦,推销所谓连锁经营产品金额高达3373万余元,谢某等10人从中非法获利112.4万余元。日前,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谢某等10人依法批准逮捕。
藏匿民宅鼓吹“致富秘诀”
今年42岁的谢某,是重庆市铜梁县的农民,仅有小学文化。去年7月,谢某加入了另一位谢某某(在逃)的非法传销组织,独自一人来到鹰潭市。谢某租住在市内一间民宅内,通过自己学来的“本领”,积极发展下线,向亲朋好友鼓吹自己有快速致富的项目,采取连锁经营模式,迅速壮大公司规模。在谢某的游说下,老乡张某、戴某、汪某等9人纷纷坐车从重庆赶到了鹰潭。
对投奔他的9名老乡,谢某热情接待,对他们来鹰潭包吃包住。在他的租住屋内,谢某向老乡炫耀自己的“创业史”。称自己在做服装生意,尤其是经营名牌西服一年就有10万到20万元进账,谢某反复强调这笔钱只是“小钱”,他的主要工作还是放在公司的营销推广上。谢某竟把今后推行的连锁销售的利润比作贩毒,煽动老乡入伙。
发展1100余名下线
为了掩人耳目,谢某在鹰潭市办了一家“公司”(未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采取“五级三阶制”发展下线。即根据传销人员及其发展的下线购买产品的份额,把传销人员分为实习业务员(E级)、业务组长(D级)、业务主任(C级)、业务经理(B级)、高级业务员(A级)五个级别,按级别提成比例也不一样。参与“连锁”销售人员至少要购买一份产品。产品是一套“老人头”西服、一件“老人头”衬衣或化妆品(价值500元左右),1份产品价格为3800元,此后每份产品只需要3300元购买,各级别传销人员按不同的比例从中获取提成。
就在谢某等10人的鼓吹下,一些重庆籍老乡从全国各地纷纷来到鹰潭市“淘金”。截至案发,共有1100余人加入了谢某的传销团伙。
花50万元买产品晋升“业务经理”
2007年7月份,付某以做点小工程为名,将好友付某骗至鹰潭,让传销圈子里口才好的人给他上课,鼓吹现在搞“连锁销售”,一两年以后就可以发财了。付某听完“连锁销售”课后,花了7万元买了21份产品。由于付某投资金额达到了C级别,当月付某被提拔为业务主任。
传销组织核心人物之一戴某,为了发展下线,今年7月份以做木材生意、搞工程的名义把远在辽宁省做小本生意的小姨子黎某骗至鹰潭。黎某听完课后,抱着试试的态度买了一份产品。当月,黎某又把她在辽宁省做生意赚来的6万元钱提现,并打电话给她的亲朋好友,凑足50万元买下了100多份产品,黎某很快顺理成章当上业务经理。此时,黎某并不满足,想晋升为高级业务员的她,开始发展下线,不断拉拢他人入伙。
金字塔式传销结构
按照“公司制度”,所有的新手业务员都是要靠主管自己招,通过“公司”三天的培训,分到主管手下组成自己的团队,主管再分配新手到外拉业务,同时鼓励手下的业务员再拉人过来。通常是一个业务组长要向下发展三个实习业务员,一个业务主任要向下发展三个业务组长,累计发展到一定数量后,业务主任才能升为业务经理,一个高级业务员须发展三个业务经理。
以谢某为首的传销组织,共发展了9名高级业务员,再由9名高级业务员向下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非法传销组织。
传销团伙10名骨干落网
今年8月,鹰潭警方接群众举报,将此团伙10个核心人物全部抓获归案。谢某等10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三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是这种行为发生在经营活动中;二是这种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三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日前,当地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谢某等10人批准逮捕。(刘利、吴文华、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