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对沈桂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二审开庭。此前,公诉机关指控沈桂华贩卖毒品600多克,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
经一审法院查明,被告人沈桂华2004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进行毒品犯罪,属再犯、累犯。据此,一审法院于今年6月判处沈桂华死刑,其他两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沈桂华提出上诉。10月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进行二审,并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记者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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