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罗国建应朋友之邀动刀杀人,其妻拿出50万元巨款买通受害人、死者家属,想私了。检察官发现两份口供疑点重重,查出贿买真相,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采纳检察官的起诉意见,判处罗国建有期徒刑十年。
昨日,市检察院一分院的检察官首次披露了该案内幕。
应邀动刀杀人
2005年5月5日下午,黄诚(已判刑)与王某因赌债纠纷发生抓扯。当晚,黄诚打电话约王某在沙坪坝区青木关信用合作社门前解决纠纷,又打电话将此事告知朋友罗国洪、沙坪坝区私企老板罗国建,要其出面“帮忙”。
当晚11时许,三人及数名男子乘车来到青木关信用合作社,找到等候在此的王某以及他的朋友程某等人。在罗国建的示意下,同来的数名男子持刀围砍程某、王某,程某被砍死,王某重伤。
罗国建、罗国洪随后潜逃。
伤者突然翻证
死者亲属找到司法机关,强烈要求严惩凶手罗国建、罗国洪。
蹊跷的是,案发后3个月后,受害人王某、与王某同去的关键证人程某某在向警方提供第二次口供时突然翻证,都说罗国建、罗国洪未参与砍杀,当时是在现场劝架。
去年2月,罗国建投案自首。3个月后,罗国洪被警方捉获归案。两人均称自己只是在现场劝架,与受害人的翻证相印证。
发现口供疑点
案件被移送到司法机关。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游中立发现,案件原有证据体系足以证明罗国建、罗国洪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受害人后来的口供似乎是在为“两罗”开脱,而“两罗”的口供又与王某、程某某的翻证相印证。
游中立仔细审查材料后,认为证据存在很多疑点。经过调查,检察官发现王某及死者的亲属在案发后得到了罗国建妻子支付的巨额赔偿金50万元,条件是不再追究“两罗”的责任。另外,罗国建向公安机关投案后被取保候审,客观上存在犯罪嫌疑人、证人、受害人相互串通的条件。
此案存在证人、受害人被贿买后作伪证的重大嫌疑!
还原凶案原貌
检察机关迅速启动侦查监督程序,决定对罗国建执行逮捕,并将涉嫌伪证的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
今年4月1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对受害人王某、重要证人程某某涉嫌伪证罪一案立案侦查。两人供述了在罗国建的律师指使下,接受罗国建妻子的贿买,帮助罗国建、罗国洪逃避处罚的全部经过,最终还原了“5·5”杀人案的原貌。
4月10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罗国建、罗国洪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7月底,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国建、罗国洪有期徒刑十年。而在7月3日,王某、程某均因伪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记者 唐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