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冒充警察并谎称自己有巨额送款单从而骗取多名被害人巨额财产的诈骗案,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莫元超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3年底至2006年5月,莫元超冒充警察,谎称自己有巨额存款,利用伪造的16亿美元送款单,以可将巨额资金借给他人投资、给工程承包为由,骗取刘某等9人的“手续费”、“工程保证金”共计22.36万元。
其中,2005年8月31日至2006年1月期间,莫元超利用伪造的16亿美元送款单,以将16亿美元中的17亿元人民币投资成都一市场拆迁改建,可将部分改建工程承包给刘某为由,先后多次索要“工程保证金”、资金“解冻手续费”,骗取刘某现金6.97万元。
法院认为,莫元超冒充人民警察,谎称自己有巨额送款单,以愿意向被害人提供低息借款以及发包工程等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最后大肆索要所谓的“解冻手续费”、“工程保证金”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2.3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鑫 黄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