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赵强犯非法拘禁罪,但因情节轻微,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强是扶沟县曹里乡政府计生办工作队队长。2006年10月19日上午7时左右,被告人赵强带领乡计生办十多人到胡秀枝家,强制让胡秀枝缴纳社会抚养费,遭胡秀枝拒绝。为了让胡秀枝就范,赵强等人强行将其带到曹里乡政府计生办,非法关押在一间房内,并安排赵丽、胡合理(另案处理)看管,直至10月22日才把胡秀枝释放回家。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杨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