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袭警案犯张心磊共同盗窃的同案犯七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19日,门头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人指控,2006年6月至10月,七被告人先后在门头沟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共作案16起,其中伙同张心磊作案11起,赵发义参与12起,丁振华参与11起,其余被告人也相互交叉结伙作案,共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271米,此外还盗窃电脑、货车、水泵等,盗窃总额达十万元。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提供了七十多份证据证明七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七被告人中有六人系张心磊的河南老乡,来京后认识并结伙作案。八人分工明确,有的切割、有的搬运、有的销赃,作案主要工具为张心磊的面包车、赵发义的农用车。张心磊、赵发义系盗窃行为的主要建议者、实施者和销赃者,在盗窃犯罪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庭审中,除被告人赵发义对部分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外,其余六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七被告人皆为初中、小学文化甚至文盲,缺乏法律知识,更不知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会构成比普通盗窃罪更为严重的破坏电力设备罪。最后陈述时,七被告人头埋得很低、表情凝重,尤其是丁振华提到妻儿下落不明,大女儿患有先天性痴呆时,眼睛红润。
此案将择日宣判。(韩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