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毒瘾难耐,一年轻女子竟伙同他人于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实施抢劫。5月29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应晓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4日14时许,时年28岁的被告人罗应晓(女)因无钱吸毒,便与张帆、蒋庆(均已判刑)一同从巫山县巫峡镇二坪子居民小区到主城区找熟人借钱购买毒品。当三人均未碰见熟人时,张帆在巫峡镇神女大道看到一家洋酒名烟店内只有一个女营业员,便打起了从该店偷烟卖钱的主意。
三人经商量后,张帆进入该店将营业员黄某拉到里屋,黄某大声喊叫,张帆威胁说,你再喊,我把你杀掉,并用布块把黄某的嘴捂住,还用携带的螺丝刀把黄某的头部打伤。被告人罗应晓则趁机将价值5000多元的中华、玉溪、芙蓉王等名贵香烟共21条装入一尼龙口袋中,与蒋庆携烟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应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许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