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12时许,在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内,一名男生高辉(化名)在校园内裸体表演行为艺术,一下子轰动了全校。(5月21日《辽沈晚报》)
近年在报端屡见让世人大跌眼镜的、以裸体为载体的“行为艺术”,让人有发自心底的不舒服,甚至产生了视觉污染的心理。
既是行为艺术,其载体当然是利用人体,否则便失去了“行为”的本原,这其中包含了裸体表达,但绝对仅此一种。每一种艺术表现形式都有其自身受众的圈子,而非能面向所有人。采用裸体表达式的行为艺术,一定要考虑到国人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底线,考虑到世人的联想,不能让高雅的艺术在受众心中产生低级趣味的感觉,进而失却了艺术。
我想,此前出现的诸多“裸体行为艺术”者们并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他们以并非健美的身体裸奔、裸登(山),乃至在大自然中摆出什么样的造型,来“表达”所谓的“艺术感悟”,都不过是个托辞,其深层的动力,不在于“为艺术献身”,而在于不愿意以苦功夫、死功夫来修少林、武当类的“正宗内功”,在浮躁心理的驱使下,热衷于走“偏门”,期望着以冲击人们心理底线的“惊世骇俗”的怪异举动来吸引世人的眼球,进而达到“一裸成名”的目的。完全可以这样说,大庭广众下的裸奔、裸登、裸呈类的“行为艺术”,乃是社会浮躁心理下生成的一种怪胎。(邓学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