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不成蚀把米”。这是人们常形容那些失败的投机钻营者。然而,现实社会生活中不乏其人。有一名男青年为博得女友芳心和未来岳父好感,钱不够,假的凑,掏真钱,买假币,结果弄巧成拙,鸡飞蛋打一场空,还把自己送进看守所。近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了此起持有假币案。
现年24岁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初中文化程度,系湖南省道县农民。据自供:2007年3、4月份的一天下午,何某来到河南省汝州市找其女朋友,在一个饭店吃饭时,与同桌的一名中年男子聊天,谈及因其女朋友的父亲嫌弃他太穷,看不上他,让他拿3万元钱,才答应与其女儿结婚,因没有那么多钱,女友父亲不让何某与其女朋友见面。那个中年男人说:“我有办法。你没有钱,我给你弄点假钱骗他”。何某犹豫再三,还是同意了。他们约好第二天下午,仍在这个饭店见面,何某给对方250元真钱,买了4400元假币。后来,何某把买假币的 事情,对其女朋友张某说了,她坚决反对何某用假币欺骗她父亲,并告之其父亲反对与何某交往。何某一看没有办法,只好准备打道回府。
经初步查明:2007年4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何某随身携带假币4400元(均为新版百元票面)准备前往湖南省郴州时,在郑州车站高架候车二厅被值勤民警查获。经讯问,其对持有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假币全部上缴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铁路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公民,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的,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尤其是金融管理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希望大家以诚实劳动、自觉守法作为行为的准则,创造美好的幸福生活!(辛如记 李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