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4日)上午,“3·22”自助银行抢劫杀人案4名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魏某、周某被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
胡某年仅15岁,2006年2月来沪打工,先后搭识了老乡张某(17岁)、魏某(18岁)、周某(16岁),4人一起找工作不成,手头拮据,遂预谋抢劫钱财后离沪返乡。3月22日凌晨3时许,胡某、张某、魏某、周某尾随从上海一服务机构下班回家的宋小姐至静安区江宁路931号工商银行自助银行,胡某跟着宋小姐进入自助银行内,对正在ATM机上存款的宋背部戳了一刀,宋转身反抗,胡某又对她胸部等部位连戳数刀,致宋小姐死亡,随后胡某抢得宋的钱包和银行卡后逃离。张某则在宋受伤倒地后也进入自助银行内,脚揣宋小姐,并在抢挎包未果的情况下,将挎包内的一部手机抢走。在银行外担任望风的魏某、周某见同伙作完案,即伙同胡某、张某一起迅速逃离现场。
在公安机关的全力抓捕和法律的震慑下,胡某、张某于4月5日向警方投案。魏某于4月5日在北京被抓获。周某于4月6日在杭州被抓获。(记者焦晓红)